中国将比特币认定为虚拟商品,规定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不得开展与比特币相关的业务。基于货币理论和货币发展历史,可以判定,中国在可预见的未来不可能将比特币认定为货币。
第一,比特币设计初衷定位为数字黄金,但自从布雷顿森林体系解体以后,黄金不但不是货币,而且也不再是货币的价值锚定物,而仅仅是一种特殊商品。黄金在全世界范围内退出货币历史舞台,是与当代人类交往范围急剧扩大、经济活跃程度加速上升有直接的内在关系的。因此,比特币从内在属性上是不适合再作为货币认定和使用的。
第二,货币作为价值尺度、流通工具、支付手段和贮藏手段,要求其价值要相对稳定,而比特币总量恒定,不可能随外界需求变化而对其数量进行调控,难以保持价值稳定。
第三,全球早已经进入到主权信用货币时代,货币从最初的个人信用,逐步扩展到部落信用,到目前的国家信用。铸币权成为国家主权的一部分,铸币税也成为主权国家收入的一部分。任何对铸币权的挑战,都是对国家主权和国家利益的挑战。比特币没有任何主体信用依托,本身就是对国家国家主权的挑战,也是对国家铸币权和铸币税的挑战。从维护国家主权和国家利益角度,国家也不会允许其作为货币存在。
如果人民币实现了自由兑换,国际地位更加稳固,中国倒是有可能像美国一样,接受比特币作为特殊商品的可监管交易,甚至有可能在未来实现比特币的自由交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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